深圳本地寶為您帶來深圳購車補貼匯總、深圳購車補貼申請入口和申請指南的相關內容,還可以查看購車補貼申請條件、規定執行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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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補貼最新政策
申請時間: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新能源小汽車并上粵B車牌的個人消費者;
2.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車輛購置條件。
申請補貼的車輛均需符合以下條件:
1.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小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
2.在深圳市經營納統的汽車經銷企業(簡稱經銷商)購買的新車,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3.購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金憑證日期和發票日期均在補貼期限內,且發票日期在購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金憑證日期之后。
補貼內容:
(一)第一類補貼。使用通過常規方式申請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或更新指標辦理新車注冊登記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申請已停止)
深汕特別合作區戶籍居民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或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于辦理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的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注冊登記。補貼同上。
(二)第二類補貼。通過市交通運輸局專項搖號活動獲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僅用于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如用于辦理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注冊登記的,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購買價格10萬元及以上的車輛。其中,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1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2萬元/輛。
(三)第三類補貼。通過放寬申請條件方式獲得的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于辦理“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車輛動力蓄電池組總能量≥35kWh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 新車注冊登記。對搭載開源鴻蒙系統及其商用版本的車型予以補貼,標準同第一類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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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o南山汽車消費券
申請時間:
2022年12月18日-2023年1月31日
申請條件:
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活動期間在參與活動的南山區納統汽車經銷企業購買汽車、滿足申報條件的個人消費者。
(二)所購車輛須登記注冊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三)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活動范圍。
補貼內容:
根據單輛汽車的購車發票金額(含稅價),分為三檔發放云閃付消費券:
第一檔:購車發票金額在15(不含)-25萬元(含),按燃油車6000元、新能源汽車8000元標準發放云閃付消費券;
第二檔:購車發票金額在25萬元(不含)-40萬元(含),按燃油車1萬元、新能源汽車1.2萬元標準發放云閃付消費券;
第三檔:購車發票金額在40萬元(不含)以上,按2萬元標準發放云閃付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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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區歲末年初購車補貼
補貼內容:
活動期間,在龍華區注冊納統的限額以上汽車零售企業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按以下標準補貼:
購買含稅價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每輛補貼0.5萬元數字人民幣;
購買含稅價2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每輛補貼1.2萬元數字人民幣;
購買含稅價30萬元(含)至50萬元(不含)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每輛補貼1.7萬元數字人民幣;
購買含稅價50萬元(含)以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每輛補貼2萬元數字人民幣。
此次活動補貼項目總預算金額控制在5000萬元,按消費者申請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發放,可與上級其他汽車消費補貼政策同時享受。
申請條件:
(一)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補貼對象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在龍華區注冊納統的限額以上汽車零售企業購買新車(不含二手車和營運車輛),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消費者須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請。購車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為準。
(二)在龍華區注冊納統的限額以上汽車零售企業是:在龍華區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和納稅,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內的行業類別為“汽車新車零售”,行業代碼為“5261”。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以公示當日已納統的汽車新車零售企業為準,消費者可通過龍華政府在線-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通知公告查詢。
申請時間:
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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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購愛車 悅享生活汽車消費活動
申請時間:
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申請條件:
補貼對象及申請條件
(一)補貼對象:
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通過在寶安區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車的滿足申報條件的個人消費者。
(二)申請補貼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能源小汽車或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
2、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
3、新購車輛簽訂的銷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簡稱“銷售合同”)、汽車經銷企業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車輛行駛證登記時間均在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之間。
4、新購車輛須在寶安區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見附件)購買,且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應于2022年12月25日前簽字蓋章《企業承諾書》并發送到工作郵箱。
5、補貼申請人必須是提交申請的所有材料中顯示的車輛購買人,姓名與身份證件號碼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6、所購車輛須登記注冊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補貼內容:
按照個人消費者購買小汽車新車的購車發票金額(含稅價)分4檔給予補貼。
第1檔:金額在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補貼0.5萬元;
第2檔:金額在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補貼1.2萬元;
第3檔:金額在30萬元(含)-50萬元(不含),補貼1.7萬元;
第4檔: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補貼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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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區新春購車補貼
申請時間:
2022年12月24日-2023年2月28日
申請條件:
(一)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
(二)申請補貼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消費者在納入福田區限額以上零售業統計的汽車經銷企業處購買小汽車(新車)
2、消費者購車時間需在活動期間內,以購車支付款項憑證及購車發票上記載時間為準,即購車支付款項憑證顯示時間、購車發票開具時間均在 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
3、消費者新購車輛行駛證限廣東省內車牌,
4、所購車輛須為登記注冊在本人名下:
5、所購車輛必須是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或新能源小汽車(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
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7、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
(三)參與汽車經銷商
截止活動開始前,已納入福田區限額以上零售業統計且正常經營的汽車經銷企業。
補貼內容:
按照個人消費者購買單輛小汽車(新車)的購車發票金額(含稅價)分4檔給予補貼。第1檔:金額在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補貼 5000元;第2檔:金額在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補貼1萬元;第3檔:金額在30萬元(含)-50萬元(不含),補貼1.5 萬元;第4檔: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補貼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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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補貼政策
申請時間: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補貼內容:
使用通過常規方式申請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或更新指標辦理新車注冊登記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新能源小汽車并上粵B車牌的個人消費者;
2.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申請人應為深汕特別合作區戶籍居民。
(二)車輛購置條件。
申請補貼的車輛均需符合以下條件:
1.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小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
2.在深圳市經營納統的汽車經銷企業(簡稱經銷商,名單參見附表)購買的新車,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3.購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金憑證日期和發票日期均在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內,且發票日期在購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金憑證日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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